卷一 . 开端:校园小白到都市丽人1.我讨人厌的“闺蜜”大叔_好奇,害死恋爱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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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 开端:校园小白到都市丽人1.我讨人厌的“闺蜜”大叔

  我是陈梦,我为自己带盐。

  是啊,我就是这样可盐可甜。

  我并非一开始就喜欢这些包包首饰,你让我玩车我也玩不起,只能玩首饰包包。

  给我做访谈的是个发际线退化了的“而立”大叔。

  如果说女人同样三十而立,我希望我再而立之年就撒手人寰。

  因为我已经27岁了,一份稳定的恋情还未来临,家里催婚催到耳朵的茧子剥落。

  “你不是28岁吗?”

  “你给我听清楚,我是27岁零11个月,你要是再忘记,看我不撕碎你的帅脸。”

  面前这个发际线退化一段的大叔,是我的“男闺蜜”,有人说男女没有纯粹的友谊,除非他是那什么。

  我没有歧视的意思,也许他的确不喜欢女人,可他身边的女人可是换了不少,像换季似的。

  “拜托,我们这里一年就两个季节好吧,而且都是人家甩我,不对,你怎么总把我往沟里带,现在你是主角,请不要拉上我。”

  这人就是这么正经,要不是他无数次把我从醉酒中安全送到家、生病突进医院无微不至的陪护和有求必应的贴心服务,我很难想象会跟这样一个书呆子待在一起。

  他是个文学博士,骨子里的坚守传统让他内心纯洁,但他并非顽固自守。

  他经常对我们说一些乱七八糟的烦的我要命的理论或是比鸡汤高级的说辞。

  从中我只能筛选出他那句“作为中国人,要清楚自己的故乡有何价值,要认识自己的国家有何传统,面对别国,我们的自信来源于故乡和国家的塑造,而不是盲目的崇洋媚外。”

  我说,有本事你造个和lv一样的包出来再说。他说我只认包不认人。

  起初我也不认包,我甚至连一个DNKY或者蔻驰都没有,我所拥有的就是我母亲在地下商业街给我买的符拉达双肩包,价值85元。

  在零几年那阵子,我觉得85元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食堂里的地三鲜和西红柿炒蛋只需要元,米饭给我来半斤,也不过5毛钱,可乐是2元一瓶的,康师傅方便面是1元一袋的,口香糖是5分钱一块的,公交车是不能从前门冲下去的(别问我为什么知道)。

  现在是2014年,世界末日已经过去两年了,或者说我们现在生活在某个平行空间,当然我也不明白什么是平行空间,应该是,平行的,空间,不能交会。

  “你怎么愣神了小梦?”

  “废话那么多,问吧,问完我还要去逛万象城呢。”

  “又背着你那两三个我都看腻了的包去瞎溜达是吧,不吃不喝大半年才能换一个包,不是我说你,意义何在。”

  “你还问不问,不问我走了。”

  “好好好,别生气吗。第一个问题,性别,年龄。”

  “你给我滚你个查户口的。”

  我叫陈梦,性别女,年龄27周岁,身高1米64,我来南方已经5年了。

  我的家乡位于辽北一个小镇,大学毕业后我就留在了邕城,我是学会计的,嗯,你们还有什么问题?

  对我的男闺蜜感兴趣?为什么我有点吃醋。算了,我所知道的他,是这样一个人。

  他是个自诩为青年学者的年轻人。用我的计算方式来评定,他还有135天就满30岁了。

  在奔三的道路上,我和他一个惶恐不已,一个趋之若鹜,他总是说,头发越白,证明越有学识,快看看我得白头发多了没有,我说,算上你头上那根狗毛,白色的毛发一共一根。他是个好人。

  哦对了,这个小文青身高不算高,长相不算帅,家境不算好,人品不算坏,但他有着一双纯粹的大眼睛,那灵魂的窗户一打开,就会惹得你发笑。

  我和他不疼不痒地经历了几个春秋,彼此没有怨言,也很少单独会面,毫无疑问,他是那个见证我大学时碎了一地的琉璃年华的闺蜜,性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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